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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法懂法,保障儿童合法权益

发布时间:2019/3/14 11:46:36 作者:张晓慧 浏览量:1431次

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、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,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行事业。313日我们汤幼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相关内容,义务教育法中明确了各级部门、学校、教师、家长的各种权力和义务。为了保障适龄儿童、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,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,提高全民族素质。

在学习了《义务教育法》之后,对提高师德修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。它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,也是《义务教育法》赋予我们的义务。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,我们必须转变观念,树立教育新风。教育原理告诉我们,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 向性和目的性,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,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、自主的能力,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。《义务教育法》要求我们教师必须热爱教育事业,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、文化。业务水平,爱护学生,忠于职守。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。

儿童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,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一样的可人之处。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一样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、呵护。而我们教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,对儿童要有慈母般的爱心,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,还要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,保障学生合法权益,促进儿童在品德、智力、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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